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建立測試工作執行標準

先不談目前公司內部QC、QA傻傻分不清楚的狀況。對於很多不管台灣或是中國的企業來說,這似乎是常態,更可以說不瞭解的人也不想瞭解,至於想不想要做到這樣分工效果,那又是另外一件事情。而很有體認的是,很多主管好像還是認為「品質是可以測試出來的」,我的意思是說「測試過之後品質就會變好」,他們都忘記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製程的管控問題,唯有在開發時候的品質就被控制,這樣才不會耗費極大的時間成本在Debug。問題還是看到很多RD或是開發人員還是認為「有Bug我修就好啦~有這麼複雜嗎?」,但不好意思,事情就是這麼複雜!!
雖然公司還是有設立QC部門,而技術部門沒事還是會調侃一下我們QA部門。不過越是學習QA相關的知識和資訊,越是搞不清楚我們的QC在幹嘛!難道專案開發的經驗訓練下,寫文件這件事情只是件照章辦事的交待性工作?
以往在公司專案部門學習到的就是依據專案的系統分析和系統設計文件,撰寫出Test Case,即完成所謂的QC作業。但當我從QA角度去看的時候,我可以合理質疑。QC到底依據甚麼方式來撰寫Test Case。


◎他們是否可以說明他們的測試覆蓋率為何?
◎他們撰寫的Test Case格式和內容是否符合目前工作推展的需要?
◎他們依據怎樣的準則來設計他們的Test Case呢?


不過想當然爾,他們當然不知道。不過老是說別人也不好,既然知道別人有這樣的缺失,我們自己該怎麼避免呢?這些天都在研究一些如何將軟體測試工作處理標準訂定,當然這些東西老在數月前副總已經在追我這些東西,但當時的我那裡寫的出來,而公司上上下下誰可以訂出這些東西呢?但總算,今天把完成了一些進度,把「產品驗證停止標準」以及「Test Case撰寫規範」訂了第一版出來。總算有些產出...

繼續努力吧我~七月是個血淋淋的月份...工作的行事曆真的挺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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