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誰該清楚客戶需求?需求和規格,到底是啥?

這邊我認為該釐清的是,何謂需求?何謂規格?
我個人認為,需求即為客戶問題和需求。規格即為客戶環境限制和我們建議的藥方。環境限制該如何知道,應於系統分析前,就應該從客戶端詢問和確認,不是嗎?但我現在遇到的問題,居然都說「業務沒跟我說」,這是何等的廢話。但業務單位應不應當協助,當然應當。假設說,技術人員一直就開發環境的限制尋求明確的定案,客戶或是相關人員不願意說明,自然這個時候業務才需要出馬,但我看到的狀況都是…應對能力的不足(或是不願意),假設得到到了某個錯誤的規格訊息從客戶端,那出了問題,自然就應該要抱怨回去,請其取得「正確的資訊」,而不是在家哭著說「他們給我的資料好像都是錯!」。這簡直莫名其妙!

何謂時效性?何謂正確性?轉述或是傳述,到底是能把事情正確的做好?還是只是一個推託責任的工作手段?

如何清楚的釐清需求和規格?最終目標不就是「你們的驗收依據為何?」不是嗎?

真的匪夷所思…。但也無所謂啦~
我現在的目標,就是努力讓每個人在自己的位子能夠把自己的事情作對!講個不要臉一點的,也許我也太看得起自己,我現在似乎在幹那些主管們應該做的事情。主管的責任,不就是要領導下屬,用對的作法把目標完成嗎?但…很可惜我看不到這樣的現象…。而是每叫一次,才走一步,也許只是安撫…也許又像過往一樣,我只是配合用個案處理…。

這是文化嗎?哪們子的文化?不能理解。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這個工作單制度很屌詭

在我處得公司有種類似『工作單』的制度,類似像是派工單一類的東西,用以在於業務端和技術端,在溝通時最後有個工作的依據。但奇怪的就是在這個地方了。你說這樣的工作模式,就沒有衝突或是溝通變得比較好嗎?事實上,一點都沒有…舉例吧:

  1.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未寫入工作單需求項目
  2.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未涵蓋工作單所有項目
  3.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與工作單需求項目理解不符

我就很想問啦~如果又要口頭溝通和工作單,到底最後依據那種方式為主呢?依照現在的企業習慣,是要工作單為主。但實際上,不管誰都是貪方便,弄下來工作單不過就是一個用來『你捅我,我捅你』的小東西。完全沒有發揮原本設計他的意義。今天傍晚,就一整個溝通和處理這樣的miss。說真的,這次發生的錯誤,真的頗大,如果真要鬧大,那張單子有簽名的主管,各個都要倒楣。和同事決定,私下就把單子退了吧~叫對方重新發一張新的,另外把該做的東西處理處理…。

當工作程序出現這樣大的紕露,那是否該檢討成因和預防方式呢?也許我該找我同事們討論,but whatever…那些傢伙肯定進到會議室就互槓,一點問題都解決不來。

我認為的問題…

  • 首先『需求管理』,如何正確的、簡單的、清楚的將所有的需求轉述給執行單位,並讓執行單位清楚知道自己應該處理何種問題,做何種工作,應該是第一要務。
  • 第二在於溝通時的工作協議範圍,是否應該重新檢討前述的需求,並比對後面溝通的項目,確實的紀錄下差異,作為後續工作check的依據。
  • 最後在工作產出時,是否有一份check lists確保工作產出沒有遺漏或是錯誤。

但或許說來簡單,做來難…但我深深相信沒有踏出嚐試的第一步,也沒有任何改善的機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