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處得公司有種類似『工作單』的制度,類似像是派工單一類的東西,用以在於業務端和技術端,在溝通時最後有個工作的依據。但奇怪的就是在這個地方了。你說這樣的工作模式,就沒有衝突或是溝通變得比較好嗎?事實上,一點都沒有…舉例吧:
-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未寫入工作單需求項目
-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未涵蓋工作單所有項目
- 業務口頭溝通的需求,與工作單需求項目理解不符
我就很想問啦~如果又要口頭溝通和工作單,到底最後依據那種方式為主呢?依照現在的企業習慣,是要工作單為主。但實際上,不管誰都是貪方便,弄下來工作單不過就是一個用來『你捅我,我捅你』的小東西。完全沒有發揮原本設計他的意義。今天傍晚,就一整個溝通和處理這樣的miss。說真的,這次發生的錯誤,真的頗大,如果真要鬧大,那張單子有簽名的主管,各個都要倒楣。和同事決定,私下就把單子退了吧~叫對方重新發一張新的,另外把該做的東西處理處理…。
當工作程序出現這樣大的紕露,那是否該檢討成因和預防方式呢?也許我該找我同事們討論,but whatever…那些傢伙肯定進到會議室就互槓,一點問題都解決不來。
我認為的問題…
- 首先『需求管理』,如何正確的、簡單的、清楚的將所有的需求轉述給執行單位,並讓執行單位清楚知道自己應該處理何種問題,做何種工作,應該是第一要務。
- 第二在於溝通時的工作協議範圍,是否應該重新檢討前述的需求,並比對後面溝通的項目,確實的紀錄下差異,作為後續工作check的依據。
- 最後在工作產出時,是否有一份check lists確保工作產出沒有遺漏或是錯誤。
但或許說來簡單,做來難…但我深深相信沒有踏出嚐試的第一步,也沒有任何改善的機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