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自己於2008年的工作心得紀錄,當時自己擔任測試部門的主管,對於專案經理因為自己眼前的需要任意忽視大家制定的工作程序,發表不滿。
四年過後,我現在在另外一家公司擔任產品經理,這家公司成立時間超過二十年,卻非常重視工作程序,甚至大家很習慣於為了工作程序而工作程序。這不免讓我反省到,當年自己捍衛著自己認為對的作業程序,跟今日我面對現今職務所面對工作程序的態度。
花了點時間思考,我認為還是有很大的落差,這個落差就在「權責」。過往的工作程序中,各個階段的成員都會盡己所能的執行好自己負責的項目。比較大的問題,就在於需要改善資訊落差和決策反應力,對於所有同事的執行力和態度,似乎都不是當年碎碎唸的point。時至今日所面臨的狀況就是,工作程序變為責任與工作推託的手段,為了程序而程序,縱使大家清楚特定的程序毫無意義,但依然故我。雖然我漸漸可以理解,BOSS堅持這些繁複程序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降低一堆主管和執行人員用「不知道」來推託工作或問題的處理。但實際來說,我認為成效普普...重點還是在「態度」上頭啊。
其實目前公司設計的相關的工作程序,並非不合理,而是在於各個階段產出品質壓根就是沒品質,而且毫無主動的改善機制。流於耗費成本的程序罷了...
如果各個階段主管不能主動稽核、主動改善、主動要求,那我想這樣子的工作程序,僅僅會流於造就一個組織產出不彰的「共犯結構」。我一直這樣深深相信著....
我一直觀察公司各種對於組織流程改善的相關作為或專案小組,我只能用「小火慢燉」來形容。也許對我來,這是個喘口氣和修身養性的機會.....我只能這樣正面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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