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團隊並不擅長行銷,長久這項工作也從來沒有被重視過。久而久之這項工作的文化就是「交代」而已。所謂的行銷,不過就是一種「有做就好的活動」。
我所認為的行銷策略,就要先訂定預期的行銷目的,但所謂的「活動」也不過就是工具之一。如果沒有制定清楚的行銷目的和預定績效,但講了一堆「活動」,那也不過就嘴砲策略,對我來說就跟早年「拿錢去買參考書回家拜,就會有好成績」這樣的謬誤。
一般而言談行銷,最常見的分析工具有4P和4C。4P為:
- Product 產品
- Price 價格
- Place 通路
- Promotion 促銷和宣傳
4C為:
- Customer 顧客
- Cost 成本
- Convenience 便利
- Communication 溝通
其實這些東西,很多人都懂。但我卻遇到講不清楚和說不明白的狀況。如果今天列出一堆看似都能做的「行銷活動」,沒有任何「行銷策略」的分析下,卻要別人決定要做啥,不做啥。那我只能說這個明顯的是「交代工作了事」,壓根就毫無意義。沒有任何一種行銷活動,叫做沒有目的。也沒有一種行銷活動只要有做了就會效果。重點還是在於「策略」…!如果負責行銷的同仁,自己這種事情都想不透,那壓根這件事情,就根本不會有效果。「行銷」工作並不是一件「事務性」工作,他有的是策略性和專業,並非打打電話找會場,訂購幾個看板,工作就結束。如果這項工作是這樣處理的,那也太好打發了…
1 則留言:
強制領導這樣的組織,肯定會引起軒然大波。但現在這樣觀察下來,這個工作的持續執行,肯定沒有辦法展現出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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